財政部、科技部制定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2011-09-23
財政部、科技部近日制定了《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規定,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重大科學儀器設備的開發,以提高我國科學儀器設備的自主創新能力和自我裝備水平,支撐科技創新,服務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專項資金的支持范圍包括: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術的重大科學儀器設備的開發;基于已有重大科學儀器設備(裝置)創新成果的工程化開發;重要通用科學儀器設備(含核心基礎器件)的開發;其他重要科學儀器設備的開發。
《辦法》稱,專項實施以需求為牽引,以應用為導向,推進政產學研用結合,明晰各方權責,突出管理創新,注重實施績效。專項以項目方式、分年度實施,項目周期一般不超過五年。專項資金來源堅持多元化原則,包括中央財政資金、地方財政資金、單位自籌資金以及從其他渠道獲得的資金。專項應當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和“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有效銜接,并加強與相關國家科技計劃等的銜接。
為推動成果應用,《辦法》規定,項目綜合驗收后,項目組織部門和項目牽頭單位應當與應用單位和相關企業密切合作,按照市場化原則,加強成果的應用,提高市場占有率,推動成果轉化或技術轉移。項目綜合驗收后3年內,項目牽頭單位應當經項目組織部門向科技部報送項目成果使用年度報告,科技部對項目成果應用狀況和效益開展綜合評估,評估結果將作為后續立項和選擇承擔單位的依據之一。
中央財政近日設立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資金,以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支持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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